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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2005年7月,按国家公共卫生机构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原武陵区卫生防疫站分置为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遵照区政府和区卫生局有关财产分割文件,武陵区疾控中心将原卫生防疫站的2辆汽车、3辆边三轮摩托车等财产移交给新组建的武陵区卫生监督所。其后,疾控中心多次收到交警部门有关已移交车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单》。疾控中心将此情况通知卫生监督所,并建议其尽快到交警部门办理移交车辆过户手续。由于卫生监督所未及时办理手续,疾控中心仍陆续收到此类车辆违章处罚文书。为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疾控中心以档案中的上级有关机构体制改革和财产分割的文件为依据,向交警部门进行申诉。这些证据有效地帮助其规避了行政处罚的风险。(区疾控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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