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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隆重纪念《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一周年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地方志工作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为进一步宣传《条例》,宣传地方志工作,提高社会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武陵区在《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开展了隆重的纪念活动。2007年5月17日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泽民在常德电视台发表了题为“贯彻条例提高认识依法开展地方志工作”的讲话。区档案局(党史办)也于5月18日与市党史办(方志办)在市中心步行街开展了全天宣传活动。活动分三大板块进行。一是方志工作展览,以宣传牌形式,图文并茂地介绍了20年来地方志部门的主要工作和活动。二是方志成果展览,将精选出的原《常德市志》、《南坪岗乡志》、《武陵区教育志》等30多种方志出版物向公众展示。三是配合共青团常德市委举办志书义卖,向希望工程捐款。活动共免费发放《地方志工作条例》、《方志工作简介》等宣传资料近2000册,志书义卖款项达7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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